文昌市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4-07-12  打印本页

根据《2024年秋季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文中路,文建路35-4号至153号的单号【即从新海府精品烧腊店起至市电缆厂止】,教育路【除惠群小区外】,文建二横路(南边),云逸路(原教育南路),文霞路【即原罐头厂小门处】,文中一里,文中二里,文建东里,东湖路【东湖小区、南苑小区】,文建东一里,文建东二里,文建南里,教育一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二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三巷【即文昌昆仑燃气营业厅处】,云逸一街,云逸二街,军宏路,文建巷,文建东路【除129号至东湖路路口止的单号外】,教育东路88号【即耀龄文化广场】,军城路【除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外】;椰子研究所试验一队;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一村小组,大园二村小组,大园三村小组,大园四村小组,大园五村小组,大园六村小组,大园七村小组,大园八村小组,大园九村小组,石园村民小组,军城村民小组。

二、招生计划

8个班,每班45人,共360人。

三、招生原则

(一)属地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在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得跨区域申请学位。

(二)一人一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得同时到上述两地所属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三)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原则。

新生招生工作遵循“招生辖区学校负责,市教育局统筹”的原则。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所属我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只能在上述两地的学校中“二选一”申请学位。

(一)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排就读;对被我省认定为D和E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三)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购、建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购、建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祖辈在文城城区建、购房并与法定监护人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3.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租房居住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就读。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结合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入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接纳外籍人员子女就读。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按照《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委〔2024〕2号)要求,各学校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五、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应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招生处(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非本省户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入学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图片。

3.住房信息:

(1)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

(2)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同时上传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图片。

六、发布公告、线上线下申请

核查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学位申请

1.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及方法。

符合在文城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8月1日-4日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4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可根据各自情况备好: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2.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方法。

需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按《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要求准备材料,于2024年8月1日-4日到拟申请入学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学位,学校招生人员现场受理材料时可指导或帮助家长将材料上传至“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

(三)线下申请学位对象提交纸质材料地点。

文昌市第三小学: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12号。

(四)资格审核。

各学校于2024年8月5日-9日网上审核。学校在网上审核申请学位信息,后台信息关联审核通过的,予以审核通过;对部分审核暂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各学校须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的APP站内推送或电话直接通知家长在审核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补交材料。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录取通知书。

(五)结果公布。

学校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将在线上即时反馈录取结果。规定招生时间结束后,各学校须在8月25日-26日设立招生服务接待站(或公布咨询电话),负责处理各种遗留问题,按照招生规则安排尚未被接收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自身居住情况选择尚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七、招生规则

针对城区人口快速增加伴随适龄儿童相应增多而城区学校学位增加又相对滞后的情况,为妥善解决文城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文城城区的适龄儿童能够相对就近入学就读的刚性需求,我校原则上只能接收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原则上只接收2024年2月29日前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我校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按照以下规则招生:

(一)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三)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四)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被我省认定D和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户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七)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未满一年,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八)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本市非文城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和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我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上条件顺序接收至招生计划满为止;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接收后剩余的其他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文昌市第三小学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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