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高空坠落 杜绝高空抛物——文昌市第三小学安全教育知识宣传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4-10-29  打印本页
谨防高空坠落

 杜绝高空抛物

 文昌市第三小学

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你们了解过高空抛物坠物及其危害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吧!

 01什么是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指从高处抛掷物品,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现在已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有些东西你觉得很轻,应该不会砸伤人,便随手扔出窗外。但其实随着高处降落导致的重力加速度,由高空抛物导致的悲剧,总是令人惋惜和痛心。

 02高空抛物的危害

1.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2.从高空抛下物品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3.高空抛物现象严重影响校园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命安全。

4.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5.高空抛物会破坏校园公共环境卫生。

 03高空抛物没伤到人就没事?

 这个案例告诉你答案

为了发泄自己情绪,从位于18楼的自家阳台向外抛掷物品。记者从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了解到,尽管男子抛掷的物品没有伤及他人,但还是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据冯某回忆,事发当日早上六点左右,他因感情心结喝了些酒,还与妻子发生争吵并伴有一定的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妻子将其阳台悬挂的鸟笼丢到地板上,这让他倍感愤怒,便借着酒劲儿将阳台的鸟笼、藤椅、花盆等物品从阳台扔出,以此发泄心中的情绪,并以跳楼吓唬其妻子。冯某的行为被该小区秩序员发现后报警。

接着,民警与物业人员上楼敲门劝说,没想到其家中一直无人回应,只听到屋内两人的吵架声和哭声。随后,民警和物业人员便下楼对冯某进行喊话,冯某仍不听劝阻,并向下喊道“不要管自己的家事”,又从阳台将1个白色铁皮水盒、1个陶土花盆抛出,花盆落地点距现场人员不足1米,碎片溅到了部分人员的腿上。

“我往下丢花盆、铁皮盒的时候往下看了,下面警察等有十几个人站在小区道路靠外一边,我当时情绪太激动了,也喝多了,就是想气我老婆。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想想很后悔,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到案后,冯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经审查查明,冯某因与其妻子发生矛盾,将铁丝鸟笼、藤椅、塑料垃圾桶等从18楼家中阳台抛往楼下,砸在小区道路上。后民警在处置过程中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劝说,冯某拒不开门,面对楼下民警的喊话,仍不听劝阻,又将白色铁皮盒、陶瓷花等物品盆抛出,险些砸中正在小区道路进行劝解的民警及物业工作人员。

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高空抛掷物品具有高度危险性,即使没有砸到人或物,也可能构成犯罪。此外,高空抛物行为在实践中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市民在生活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严重法律后果,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04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05“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平安校园”

 倡议书

高空抛物行为危及生命,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杜绝它的发生,共建平安校园。为此,特向全体师生、家长发出倡议:

1.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不将花盆、黑板擦等搁置物和悬挂物,注意关注靠窗、靠走廊的边缘位置,杜绝坠落隐患。

3.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学生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自觉向周围人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号召人人杜绝危险行为;

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6.争当文明人,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

 06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1.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2.在学校、在家里不登高、不攀爬,不从高处向下抛物;窗户附近不放置可以攀爬的物品;不在楼梯扶手上探身向下看;不站在高处俯身跟他人打招呼,传递物品等;不从高处往下跳,不越级跳台阶;不从栏杆上向下滑。

3.动画片里演的飞行场景都是虚假的,不能模仿。

4.亲子小实验:家长和孩子用鸡蛋做坠落实验,家长站在高处,把手里拿着的鸡蛋松手,用一地破裂的鸡蛋告诉孩子从高处摔落下来的后果很严重。

 07预防指南

1.不管在什么地方活动,都要认真观察,注意身边的情况。假如听到异常的响动,一定要迅速做出逃生的反应。

2.风大的时候,千万不要站在广告宣传架附近活动,也不要靠高楼太近,最好选择平坦的地点活动。

3.定期检查学校、家里阳台、窗台等边缘地带,确保没有易被风吹落或松动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鞋子等。

4.远离施工区域,避免在施工现场附近停留或行走,以减少被高空坠物击中的风险。

安全无小事,事事总关情。为了维护我们文明、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严禁高空抛物、坠物,共创文明、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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