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6-06-17  打印本页

致全体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团伙作案呈现低龄化趋势,不少在校学生被不法分子引诱,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不仅危害自身成长,也扰乱社会秩序。为引导青少年远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认清涉 “两卡” 违法危害

学生参与涉诈常见行为为涉 “两卡” 违法:私自出租、出售、转借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包含个人储蓄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也纳入管控范畴,转借、售卖账号均属于违法行为。

2.排查小众危险社交软件

请家长及时查看孩子手机,留意是否安装纸飞机、蝙蝠、事密达、思语、密聊猫、海鸥等小众私密社交软件,此类软件常被诈骗分子用来拉拢未成年人参与涉诈活动,提早排查规避风险。

3.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拒绝小利诱惑

养成合理消费习惯,不盲目攀比、不乱消费。切勿因贪图小额好处,随意出售、出租本人及家人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网银 U 盾、微信、QQ 账号等私密信息,严禁帮他人转账、取现、走资金流水。

4.严守个人私密信息不外泄

绝不售卖、出租、出借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社交账号;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等关键隐私信息。

5.摒弃侥幸心理,勿做涉诈 “工具人”

不要误以为没有亲自实施诈骗就不算违法。依据《刑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但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协助、帮忙走账引流,均触碰法律红线,会沦为违法犯罪的 “工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拒绝为诈骗团伙提供各类协助

切勿为诈骗团伙搭建软件、提供技术协助,不要私自架设 GOIP 设备帮骗子拨打诈骗电话,也不可协助诈骗人员搭建微信群、群组用于作案。

希望全体同学与家长共同谨记: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拒绝沦为犯罪分子帮凶,携手营造平安健康的网络环境。



文昌市第三小学

2026年6月17日


(注: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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